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留学感受:日本人也很爱好赌博

时间:2012-01-13 11:15:17  来源:中国教育在线  作者:angelj

    日本赌博究竟起源于何时,至今尚未明瞭。一般认为,它产生于占卜、神判、竞技。按照这一观点,日本的赌博可谓洲远流长,历久不衰。

    不仅卜一年吉凶的“年占”作为一种风俗,至今仍得以保留,而且,当今仍深受喜爱的国技——相扑,最初也是一种占卜形式。至于“神判”,即日本古代作为一种神圣仪式的审判,确实曾经采用带有很大偶然性的赌博方式。

    如著名的“探汤”,就是将小石块放入滚烫的水中,让争议者双方用手捞取石块,并通过手是否烫烂,以判明理在何方。而各种竞技活动所具有的竞争性及作为结果的胜败,与赌博的关系自然更为明显。

    至少在中世纪,赌博已流行于日本。近世以后,更是开展得“蓬蓬勃勃”。纪田顺一郎《日本的赌博》一书中的“近世赌博要览”,将当时的赌博分为文艺、弓箭、动物、骰子、纸牌等十一类。
   
    樋口清之与石田和共著的《花和赛》,则将其分为抽签、动物、竞技、牌戏等七类。而且,更重要的是,其参与者各种人都有。按照宫武外骨在《赌博史》中的记载,赌博自古以来,“不仅是卑贱野人的嗜好,且流行于上流中流社会,古今东西,分布均匀,公卿百官,学者文人、富者豪强耽溺于恶戏者亦为数众多。”

    而且,“僧侣也不例外,亦爱好纸牌等各种赌博。”“近世以后,女性也加入了赌博行列。”总之,赌博作为一种“娱乐活动”,在日本具有悠久的历史和广泛而深厚的基础。

    然而,自古以来,赌博一直为法律所禁止。日本三个幕府时代,赌博均属违法游戏。镰仓幕府的法律规定:“禁止一切赌博,违者断罪。”具体处罚是:武士酌情而定。一般庶民初犯或再犯切指,三次以上违禁者流放伊豆半岛。室町幕府法律规定:不仅参赌有罪,且同席旁观者亦有罪。

    江户幕府也明令禁赌,并昭示各方。明治政府最初的刑法《假刑律》规定,对赌博者笞挞五十,没收赌资。提供赌场者笞挞三十。下等武士参赌者降为庶人。僧侣参赌,剥夺僧籍,革出教门。现行的日本刑法第一八五条,也对赌博罪做了明确的规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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