留学大事件:2012年7月日本入管法将变动
3.临时在入境制度
持有合法护照和居住卡的外国人,在出日本国境1年以内再次入境的,原则上可以不必要申请再入国许可。
(*持有临时再入国许可出国的外国人,不能在国外申请延长签证有效期限,同时出境后1年之内没有返回日本的,在日居住资格将被取消。出国未满一年的,请在在留期限截止前返回日本。)
持有普通再入国许可出境的,再入国许可的期限将从原来的3年延长至5年。
4.外国人登录制度将被取消
新的居住管理制度实施之后,外国人登录制度将会取消,随之各种申请和变更的手续将会有所变动。居住地名的更改的申请还是和以前一样,向各市区街道提交申请。名字、生日、性别、国籍的变更需要向入国管理局提交申请,持有“技术签证”和“留学签证”的外国人的所属单位有变更的以及持有“日本人的配偶签证”“家住滞在签证”的外国人中,与配偶离婚或者配偶死亡的,都要向到地方的入国管理局申请和报告。
(*请在居住卡交付使用前,保留好自己的外国人登录证。)
适用对象:
新的居住管理制度的适用对象是中长期在日本居住的外国人。具体有日本人的配偶,在日本工作、学习、实习以及永住的外国人等。
不适用对象:
1.持有的签证期限为3个月以下的外国人
2.持有“短期滞在”签证的外国人
3.持有“外交”和“公用”签证的外国人
4.法务省规定的作为1至3来看待的外国人
5.特别永住者
6.没有居住资格的外国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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