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双语阅读:《福尔摩斯之魔鬼之足》第10回

时间:2012-12-28 15:40:17  来源:可可日语  作者:ookami

    “华生,你还记得,"有一天下午他对我说,“在我们接触到的各不相同的见闻中,只有一点共同相似之处。这一点关系到首先进入作案房间的人都感到的那种气氛。莫梯墨·特雷根尼斯描述过他最后一次到他哥哥家里去的情况。他说医生一走进屋里就倒在椅子上了。你记得吗?忘了?现在,我可以解答这个问题了。情况是这样的。你还记得女管家波特太太对我们说过,她走进屋里也昏倒了。后来打开了窗子。第二起案子——也就是莫梯墨·特雷根尼斯自己死了——你总不会忘记,我们走进屋里就感到闷得厉害,尽管仆人已经打开了窗子。经我了解后才知道,那个仆人感到身体不舒服去睡觉了。你要承认,华生,这些事实非常有启发性,证明两处作案地点都有有毒的气体,两处作案的房间里也都有东西在燃烧着——一处是炉火,另一处是灯。烧炉子是需要的,但是点灯——比较一下耗油量就清楚了——已经是在大白天了,为什么呢?点灯,闷人的气体,还有那几个不幸的人有的发疯有的死亡,这三件事当然是互相有联系的。这难道不清楚吗?”

    “看来是这样。”

    “我们至少可以把这一点看作一种有用的假设。然后,我们再假定,两案中所烧的某种东西放出一种气体,产生了奇特的中毒作用。很好。第一案中——特雷根尼斯家里——这种东西是放在炉子里的。窗子是关着的,炉火自然使烟雾扩散到了烟囱。这样,中毒的情况就不如第二案那样严重,因为在第二案的房间里,烟雾无处可散。看来,结果表明情况是这样的,在第一案中,只有女的死了,可能是因为女性的机体更加敏感;另外两个男的精神错乱。不论是短时间精神错乱还是永远精神错乱,显然都是因为毒药产生了初步作用。在第二案中,它则产生了充分的作用。所以,看来事实证明是由于燃烧而放出的毒气所致。

    “我在脑海里进行了这一系列推断之后,当然会在莫梯墨·特雷根尼斯的房间里到处查看,找一找有没有这种残留下来的东西。明显的地方就是油灯的云母罩或者是防烟罩。果然不错,我在这上面发现了一些灰末,在灯的边缘发现了一圈没有烧尽的褐色粉末。你当时看见了,我取了一半放入信封。”

    “为什么取一半呢,福尔摩斯?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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